中華民國102年度全國婦女壯齡軟式網球錦標賽競賽規則
一、主旨:響應政府推動全民運動風氣,發展婦女軟式網球運動的人口及水準,以達聯誼性、國際性,而增進休閒生活多元化的趣味。 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 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 四、協辦單位:台中市政府、台中市市議會、台中市體育總會 五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婦女委員會、台中市體育總會軟式網球委員會 六、比賽時間:102年12月28日(星期六) 七、比賽地點:台中市中山公園網球場 台中市雙十路中山公園內 電話:04-22235274 八、參加資格: 1、凡中華民國國民愛好軟式網球運動的女性球友 (民國57年(含)以前出生者),均可報名參加,每人限參加一個項目。分區模式(1)北北基(2)桃竹苗(3)中彰投(4)雲嘉南(5)高屏(6)宜花東。 2、設籍半年以上(6月28日以前)。 3、團體賽領隊或教練若兼選手必須登錄於選手欄內。每隊選手最多可報名8人。 4、每區不限報名隊數。 5、每隊可徵調外縣市1人。 九、比賽項目: 1、壯齡婦女團體賽 第一組45~49歲(民國57~53年以前出生者)1968-1964 第二組50~54歲(民國52~48年以前出生者)1963-1959 第三組55~59歲(民國47~43年以前出生者)1958-1954 2、超壯齡婦女團體賽 第一組60~64歲(民國42~38年以前出生者)1953-1949 第二組65~69歲(民國37~33年以前出生者)1948-1944 第三組70歲以上(民國32年以前出生者)1943以上 3、個人雙打賽婦女75歲組(民國27年以前(含)出生者)1938以上
十、報名手續: 1、日期:自即日起至12月20日(星期五)止 2、報名表郵寄地點:404台中市北區太原路一段520號 連絡人:施麗珠總幹事,行動電話:0931-689888、電話:04-22933701 3、團體賽超壯齡組若不足三隊時,由競賽組編排併入壯齡組比賽。壯齡組及個人雙打賽不足三組時不比賽。
十一、會議及抽籤:訂於民國102年12月23日(星期一)上午十時在台中中山公園網球場舉行, 未出席者由大會競賽組代抽,不得異議。 十二、比賽用球:國際軟式網球總會指定用球(日製赤M牌)。 十三、比賽規則: 1. 依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規則。 2. 團體賽前二點不得輪空或違規,將以全部棄權論。 十四、獎勵: 1、須有實際參賽隊數足三隊才比賽;四隊以下取一名、五隊以上取二名、六隊以上取三名、八隊以上取四名 2、頒發獎金: 團體賽:第一名(隊)10,000元,第二名(隊)7,000元, 第三名(隊)3,000元,第四名(隊)精美獎品。 個人賽:第一名(組)2,000元,第二名(組)1,000元, 第三名(組)、第四名(組)精美獎品 3、大會提供午餐。 4、冠軍者由大會頒發獎盃。 5、2014年第21屆亞洲盃將在日本北九洲舉行;本次比賽成績將做為選手選拔參考。
十五、附則: 1、參加本比賽球友請於比賽當日上午8時前到場報到,8時30分開始比賽。 2、出場比賽時間逾10分鐘而尚未出場者,以放棄比賽論。 3、本比賽由大會投保場地公共意外責任險,各選手請自行保平安險,並視自己身體狀況參酌參賽。 4、參賽者須攜帶證明身份之證件,並請攜帶健保卡。
5、請參閱本會網站:http://www.ogsofttennis.org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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